李元虎能做到镇北军的总兵,被李梁亭收为义子,就绝对不可能是傻子。
就是那位喜好杀戮喜欢在战场厮杀之后就着浸润着鲜血的铁衣吃豆子喝酒的李富胜,其实是个外粗内细的主儿;
李元虎,也是如此。
南王带着侯府令驾临,心里再不爽再膈应,也不应该主动上前去挑衅,这是……故意找打;
但对于刚来军中,想要快速在军中确立权威的靖南王而言,将主将在全军打一顿,也确实是最直接也是见效最快的方式了。
“你只要不觉得在自己麾下面前丢脸就好。”
“嘿嘿,这得看被谁打了不是,被王爷您打,咱这心里,也是服气的,再说了,只要能为接下来的战事添砖加瓦,把咱胳膊和腿卸了都行。”
李元虎是清楚接下来要做什么,但也仅仅局限于他和李成辉两位总兵。
北封郡毗邻荒漠,这些年来,双方商贸往来极为密切繁密,虽偶有摩擦,但大略上,依旧保持着承平。
再加上近几年,蛮族小王子对燕皇一次次地示好,甘愿以子侄辈侍之,地方神经方面,难免就有些麻痹了。
而这次出征,最重要的就是保密。
否则,也不会有南北二王星夜出京之举。
“你自身气血很旺盛,但运使时过于粗糙,于战阵之中倒也无碍,捉对厮杀时,必然会吃亏。”
“这无妨,咱又不是什么江湖人士。”
李元虎对此不是很在意,他的一身功夫,都是为适合军旅而打熬。
当年,蛮族左谷蠡王沙拓阙石闯镇北侯府时,他去迎战,却选择暂避锋芒,因为他看出了沙拓阙石有求死之志,不想拼着自己受重伤,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他对“单挑”能力的不自信。
只能说,这世上能如田无镜这般的存在还是凤毛麟角。
武夫本就以体魄见长,以武夫体魄兼略通方术,本就像是糙汉子玩绣花针。
“王爷,军械粮草可还足够?”
“不够,却也够了。”
不够,是因为还能准备更多,也能携带更多。
足够,是因为毕竟只是准备打一场突袭之战。
二者之间最大的权衡就是,一旦大批量进入军械粮草,很可能会打草惊蛇。
想当初郑凡在这儿时,瞎子连镇北军军械的流出消息都能打探到,足可见在这个地方,想要保密,得有多难;
不过,从另一面来看,一旦保密工作做得足够好,一旦出兵,又得是多么的出人预料。
荒漠蛮族和镇北侯府做了百年邻居了,可谓知己知彼,双方之间更有极为密切的民间往来,图满城里的蛮族商户可谓不少,同时,镇北军辅兵大营里的蛮族人,也是极多。
想当初野人王就是以野人的身份跑到这儿来偷师学艺的;
再近处一点,郑侯爷起兵时所用的数百蛮兵,也是自这里接入。
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你无法改变,只能去克服。
所以,
靖南王只是下令封锁军寨四周,这不是什么出格之举,因为镇北军自己每有操练演武,也都会这般。
李元虎看向靖南王,
道:
“王爷,咱们到底何时出发?”
“等李梁亭。”
李元虎点点头,道:“确实需要我们王爷出个面。”
田无镜提了一下眼帘,
道;
“他要一起出征。”
“啥?”
李元虎是真的震惊了。
在外人看来,尤其是北封郡军民看来,自家镇北王,那是真的可以在过年时贴在门板上的雄伟存在;
但真正亲近侯府的人才清楚,镇北王的身子,其实一直不好。
“管控好军寨内外,这一战,成败之关键,在于出其不意。”
“末将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