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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皇帝出京(第3页)

四周围观的奉新城百姓发出了称赞之声,倒是没人去讥讽嘲笑什么。

吴兆年记得,当年曾有一位乾国的大官为躲避仇家迫害,流落到岛上,当了自己三年的老师后病故。

他曾对自己说过一句话,至今都记忆犹新。

他说,所谓的路不拾遗,民风淳朴,上下有信,忠孝礼仪,都是在活水中养出来的,而大乾,已然是死水一潭之姿态了。

且看如今奉新城之民风,再看当下燕国之势,晋东之势,吴兆年终于理解了那位老师这句话的含义。

自己北上时,遇到了自己的阿弟吴襄,自己那个倒霉的弟弟,曾在乾国时被平西王所俘,后又得放生。

在阿弟的形容里,平西王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自入晋东以来所见所看,哪里是什么枭雄,翻遍史书,又有哪家开国君主在发家立业时,能有这位平西王爷这般踏实稳固的?

可惜了,

燕晋之地太远,吴家又在海上,此等投注之机会,不是吴家愿不愿意凑上去的问题了,而是人家,屑不屑在此时正眼瞧你?

思虑之间,吴兆年这才留意到李掌柜还在看着自己,当即笑道:

“是个好男儿啊。”

……

“是个好孩子。”

王爷正在练箭,听着肖一波汇报着今日奉新城发生的一些新鲜事。

一箭射出,正中靶心;

王爷又问道;

“他丈人是哪家?”

“是徐参将。”

“哦,有点印象。”王爷继续张弓搭箭,“他作何反应?”

本以为挑中一个前途不可限量的乘龙快婿,而且还是父母双亡的孤儿,自己闺女嫁过去也不用受公婆的气被立规矩;

谁晓得半路杀出一个亲家,而且还是那样的身份。

“气得不轻。”

“哈哈。”王爷笑了,这一箭,射偏了一点,但依旧是中靶心红圆了,“然后呢?”

“徐参将本想带人去要个说法的,但被金总兵拦下了。”

“金术可也在?”

“在那儿吃席的。”

“哦。”

王爷清楚,既然金术可在,那位参将,就翻腾不起来了。

郑凡又射出一箭,

而后放下硬弓,扭了扭脖颈,

吩咐道:

“以王府的名义,送一份贺礼过去。”

“属下遵命。”

“另外,让丽箐送一件头饰,给新郎官的阿母送去。”

“属下明白。”

“最后,让仙霸持孤的王令,取鞭上那位徐参将的门,替孤抽他十鞭子。

没眼力见儿的东西,心里再不痛快也得给憋在心里不是,他家闺女就比他懂事儿多了。”

其实,这里头的意思还有很多。

抽丈人,赏女婿,本就有将这件事扩大化的意思,有利于塑造社会风气嘛不是。

再者,

义儿军是王府未来发展之根本,自己既是这些义儿的王爷,也是他们的山长,自己得护着他们。

小时候,是护着他们吃穿,长大后,是护着他们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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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

他们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你……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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