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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爬山(第4页)

酒鬼则将一碗酒一饮而尽,碗口朝下,示意自己一滴不剩,这才重新入座。

而这时,

那位女侠,也不自觉地将目光落在了郑伯爷身上,随后,又落到了熊丽箐身上。

熊丽箐不是那种绝色美女,但她的气质好,这种气质,让女侠心里微微不悦,因为在这一点上,她感觉自己被完全比了下去。

那书生则摇摇头,道:

“既然出了门,自然就不能以门第而论,这剑,我今儿还真想看了。”

酒鬼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

“看不得,看不得啊。有人是靠着门第过日子,门第是其唯一依靠,张口乃祖闭口乃父如何如何;

有人出门第后,反而更为自在逍遥。

一样的门第,有人觉得是门板,有人则认为,是囚牢。

门板后头养鸡豚,囚牢里头,关猛虎。”

“嘿,你这醉斯,只说他,为何不说说我呢?”

“你,唔,我瞅不出来。”

“既是瞧不出,又因何断定我看不得?”

“成,那我就给你再说道说道,黑衣公子旁边的佳人,发式盘的是云流式,乃贵人发式,身上擦着的,是香水,市价堪比黄金;行进来时,步态雍容,这绝不是富家受宠丫鬟所能比拟,前者只得其珠光宝气,后者,真正的贵女,才能有这般仪态端庄。

且瞧入坐这破酒肆之中,分明嫌弃这里之脏破,却依旧随之而坐;

茶碗送上,以自己衣袖亲轻拂之,再自斟茶入碗以侍公子,这不仅仅是爱煞了,更像是怕煞了。

其伴如此,那这位黑衣公子,又当如何?

再提点提点你,

先前这位公子进来时,步履幅度,行走肩微斜,这是骑惯了战马所致,于战马之上,时常需闪转腾挪,于螺丝壳里做道场,才有这种习惯;

再看公子先前端起茶碗喝茶时,其虎口和手心位置,虽经修剪,但仍有一层细光茧,定然平日里练箭不断,同时,擅使之器为刀。

弓马长刀傍身,

这位公子必然是行伍中人。

再者,

这位公子未着甲胄,乃便衣出行,却依旧穿得大方得体,金贵,不着甲,是不想惹眼,不着简,乃是为了舒服自在,不愿惹眼,但也不被人瞧见,此等气度,呵呵。

当下晋地,晋军头子也有不少,但燕人,才是现如今三晋之地真正的主子,晋人出身的将领,现在基本都得夹着尾巴过日子。

所以,

这位黑衣公子,定然是一位燕国贵人。”

说着,

酒鬼双手合什,道:

“贵人福康。”

郑伯爷不置可否,心里则在盘算着,这个酒鬼,到底是不是真的猜出自己身份的。

“燕地贵人?燕国将领?哈哈哈哈哈。”

书生忽然大笑,

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道:

“如此说来,这剑,我这次还真看得了。”

酒鬼不再言语,只是冷眼看着书生。

书生转身,看向郑凡,道:

“此剑,取与我看。”

郑伯爷双手搭起,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书生,道:

“凭什么?”

酒鬼身边坐着的那位账房先生忽然站起身,

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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