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莫离笑了,心细如他,哪能瞧不出郑伯爷的想法,当下直接道:
“伯爷放心,野人部,愿为前驱。”
“呵。”郑伯爷笑了一声,等后续。
“这次冲央山寨,伯爷所带兵马,不宜过多,太多的话,一来行动不便,二来龙身子太粗了,不是锁也是锁了,得最好悬在那个临界点。
让对面楚人觉得吃下去,又担心崩了全部牙口,只能眼睁睁地被靖南王所率燕军兑子在那儿,看着伯爷您施为。
最好的局面,大概就是让楚人觉得,伯爷的兵马,比央山寨守军也不是多很多,让楚人,有信心可以守住。”
苟莫离顿了顿继续道:
“所以,伯爷这次出兵,出一万就足矣。”
郑伯爷眯了眯眼,继续听着。
“至于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乾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多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拼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于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拼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
那些野人奴仆兵,郑伯爷不心疼,同时,他也知道,野人王不心疼。
但郑伯爷更清楚,那些能被其再度武装和组织起来的“死骑”,野人王肯定是心疼的。
野人王曾说过,雪原上最有理想最有抱负的一代野人,已经被他葬送了,现在的雪原上,全是些目光短浅之辈。
但怎么说呢,事无绝对,雪原那么大,他还是能继续拾掇起遗珠的。
郑伯爷不相信野人王已经完全归附于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带路党。
那样子的话,野人王,就不是野人王了。
“伯爷,心疼,还是有些心疼的,但,值得。”
说着,
野人王笑了笑,
道;
“属下曾和伯爷麾下那位蛮族大将金术可,聊过,那一次,北先生也在。
属下知道,最开始,蛮族人在伯爷您眼里,也是不入流的。”
郑伯爷不置可否。
“人嘛,总有个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为上者,更需要有亲疏远近的意识,给予自己亲近的人好处,优待,否则就没人会支持你。
属下现在要做的,就是用野人的命,去换伯爷您这里的一个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