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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红薯是个好东西(第2页)

他本以为,此前皇帝并没有听说过这种国外传来的新型作物,想要劝他接受需要花费一番功夫。

却没想到,事情这样顺利。

皇帝谕命自己与海商陈经纶详谈番薯之事,这是莫大的信任,要知道,朝廷的官员与商人相联系,很容易产生中间利益。

对很多人来说,这次与海商细谈合作的事儿,代表着能大肆赚取中间利益的机会。

自古民不与官都,如果这个海商陈经纶真心想让朝廷推广番薯,前来的官员他就要好好的“孝敬”。

不然,谁会鸟你这个从国外传进来的作物?

在王在晋看来,这不是他自己本身的利益,这是功在本朝,利往千秋的百年大计!

海商陈经纶,时下福建海商第一家。

说起来,这还要感谢他那在后世大名鼎鼎的父亲——陈振龙。

陈家的上任家主陈振龙,自幼吟读诗书,年未二十即中秀才,在常人看来,这又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可是后来,看透官场利益的陈振龙厌倦科举,弃儒经商,移家于闽县,随众海商赴吕宋经商。

在吕宋,陈振龙见当地朱薯遍野,并了解到此作物耐旱、高产、适应性强,生熟皆可食,遂主动向当地人学习种植法,出资购买薯种。

万历二十一年五月,陈振龙密携薯藤,避过吕宋国出境检查,历七昼夜,航行回到福州,开始在住宅附近试种。

是年,闽中大旱,五谷少收。

陈振龙促其子陈经纶,上书福建巡抚金学曾,申报吕宋朱薯可以救荒。

当年,番薯试种成功,百姓之间一传十、十传百,于次年遍植福建各处。

陈振龙引入的番薯,有效解决了时年闽人饥荒之灾,陈家自此崛起,在福建当地享有很高声望。

至于眼下番薯这个名字,还要从福建巡抚金学曾说起。

当年,陈振龙为感激金学曾推广之德,欲将朱薯改称金薯,但遭后者拒绝。

金学曾以其由吕宋国引进,将之称做番薯。

名字什么的不重要,王在晋看重的是它易大量种植的特点,万历年福建那次饥荒已经证明,番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陈经纶承袭父亲衣钵,打算将番薯推广到全国更多地方,但是如当年福建巡抚金学曾那样的人已经很少。

饥荒,对百姓来说是足以令他们家破人亡的灾难,可对当地文官来说,这代表着可以再大捞一笔。

一旦某地发生饥荒,朝廷议来议去,总要赈灾。

赈灾,掏空了朝廷的太仓存粮与内库存银,地方上官员层层盘剥,最后发下去多少,消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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