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都是小区业主。”
彭维国报上门牌号,每个保安都分了一套房子,最近才刚刚办完过户。
民警存疑:“身份证给我看一下。”
彭维国早就有准备,保安们立刻把身份证奉上。
民警看完,心里疑问更大,都是外省的,立刻盘问:“在青河做什么?”
彭维国道:“司机。”
“你们呢?”
民警又问剩下几个保安。
“司机。”
保安们很配合,全都有问必答。
民警更加疑惑,问:“你们在啥单位工作,都一伙的?”
彭维国道:“我们给沈老板开车。”
民警一愣:“哪个沈老板?”
沈涛接了一句:“我哥,沈辉。”
民警又是一愣,他当然知道沈辉,传说中的青河首富,县领导的座上宾,青河人就没有不知道的,就算之前有不知道的,可年前那场轰隆的婚礼也让所有青河人记住了沈辉。
只要一提起那支牛逼到爆的婚礼车队,青河人就会自动想起:沈老板弟弟结婚。
“沈辉是你哥?”
民警沈不住问了一嘴,实在太意外了。
城建局的工作人员却一点不意外,来之前就知道了。
沈涛点头。
民警也沉默了,这一家更特么不好惹。
怪不得人家敢来物业撵人,原来并不是软柿子。
可现在伤了人,性质就不一样了。
光头还在那哀嚎呢。
民警觉得头大,压根没法处理了,只能等领导。
领导没来,120到是先来了。
把光头抬上救护车,物业的一个女人跟了过去。
民警又联系了光头家属告知情况,然后继续等领导。
很快,领导过来了。
城关镇所的一位副所长。
所长认识沈涛,问清楚情况后也麻爪了。
依旧不好处理,只得一边继续往上汇报,一边把所有人请去派出所问话,所长匆匆赶回来问明情况,也觉得脑瓜疼,却只能先拖着,继续往上汇报。
最后报到局长那里,局长一听更是蛋疼。
“艹,都特么没一个省心的。”
局长骂了声娘,说:“先把伤人的扣下……,算了,等我给领导汇报下。”
沈老板的人能扣吗?
扣也能扣,但会有什么结果实在难说。
局长是知情人,知道县里卵足了劲准备开发小青山呢,大金主就是沈老板,这种时候扣沈老板的人,搞的人心里不痛快误了县里的大事,估计书记县长能把自己吃了。
况且这事说来说去,源头还在物业。
人家业主联合起来,连手续都准备齐了,要让物业滚蛋,本身就是合法的。
而且还是物业先动手的,就算被打断一条腿,最多也就是个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防卫过当,刑法同样有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以沈老板的影响力,这能算个事吗?
挂了电话,局长干脆直接给一把手汇报。
汪海峰听到消息也有点懵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