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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亨的心脏随着血核的波动而颤动,每一下颤动所产生的震荡都对霍亨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
与此同时,从狼人身上吸来的血液中蕴含的力量被血核转化为霍亨自身的力量,
就在这样修复与破损的循环中,霍亨在右心室中凝结出第二枚血核。
年幼时,霍亨在尚未觉醒血族能力之前,就已经对鲜活的生命有着异于常人的渴望。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当霍亨压抑不住这种本能的时候,他亲自动手捕捉并杀死了一只可怜的野兔。
他当时张开了嘴,尖锐的獠牙破开了野兔的毛皮,大口地咬在了野兔的主动脉上,那种腥臭的鲜血在他的嘴里宛如陈年的美酒,滋润着他的身体的同时强化着他的体质。
虽然在正式觉醒之前他与亚伯共同度过了愉快的童年,但在血脉的力量觉醒之后他的生活便开始与鲜血共舞。
在他身边陆陆续续地出现了狼人与猎魔人前来击杀年幼的血族,他们从不断地逃窜和战斗中掌握到了如何去战斗。在一个圆月悬挂的晚上,本来霍亨当时已经陷入了绝望,当时一个狼人追赶着他与亚伯整整三日三夜,霍亨与亚伯两人都已经疲惫不堪,但霍亨体内的血族力量在生命受到威胁和圆月的刺激下,进入了第一次喷发期,他变身成为了一只强大的蝙蝠怪,并成功反杀了那个狼人。
初次变身的霍亨当时失去了理智,变成了一只脑海中只有杀戮和猎食本能的凶悍怪物。
当时霍亨所化的蝙蝠怪物身上还没有坚硬的鳞片,只有一些皮毛,狼人的利爪和撕咬都对他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是失控的霍亨仿佛一头不懂痛楚为何物的野兽,用着以伤换伤的打法最后获得了艰难的胜利。
霍亨最初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些狼人会拼了命都要来追杀他,但自从他品尝到这个狼人的鲜血后明白到,
原来这就是血脉之间的仇恨。
那一夜,霍亨凝结出了自己第一枚的血核,而经过了两百多年的积累,第二枚血核也应运而生。
他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消化这枚新的血核所带来的力量和能力,所以便在山洞口设下了一些保护的措施便陷入了长达四天的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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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们忙碌着用着木材和泥巴修复着战斗中破损的房屋,而老爷子则支开了小女孩罗莉前去帮忙,给了塞拉斯一个可以和他单独对话的机会。
“外乡人,现在知道为什么我让你放弃了吗?”
老爷子坐在摇椅上抽了一口他自己卷的茶叶烟,并递了一根给塞拉斯。
塞拉斯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抽,便回答道,
“我明白,原来霍亨侯爵确实是个怪物。”
说完后,塞拉斯露出了一个苦笑,但他接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