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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这是我和姐小时候一起玩到大的朋友:盛楼。”
苏暮笙向靳恒远介绍道。
靳恒远走近,淡淡的伸出了手:
“见过的。盛先生,幸会。钤”
盛楼纹丝不动,死死的盯着他,眼神泛起难以收敛的怒气。
的确是见过的。
之前,他陪暮白去见得他。
那时,暮白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他,怀着十二分的诚心,想请他帮忙打离婚官司的。
结果呢,他竟早早在暗处陈仓暗渡,把暮白最心爱的、视为比生命还要重要的女人,不动声色的娶了去,还故意约见——那时,他分明就是来探暮白底细的。
暮白见过他之后,曾满怀惊疑的将会晤的过程说给他听,想不通他为什么约了见面,却又故意不接案子。
这与靳恒远一向以来的工作作风不符。
此人时间金贵,从不做无用功。
一般来说,他接案子,会先在电话了解一个简要的情况。一旦决定见面说谈,就说明,他会接下案子。
可那一次,他违背了他的工作原则。
这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
原来原因全在这里。
这人,太可怕了。
盛楼咬了咬牙,不觉冷笑出声:
“还真是幸会,靳先生的本事,如今我算是真正领教了。”
靳恒远淡淡一笑,见他小气的连手不想握,也不想多搭理了,直接收回了手,回了一句:
“谢谢夸赞,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几分本事。”
“呸,以我看来,你也就比别人多了几分运气罢了。”
对,他根本就是趁虚而入,占了一个先机罢了。
盛楼嫌弃一笑。
靳恒远并不动怒,继续笑得风清云淡:
“你说对了,我在运道方面,天生就比一般人来的好。
“所以,回回官司,我都能胜。
“就算稳输的案子,我也照样能在险中求胜。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运气,在成败之间,也是有相当大的作用的。”
一见面,二人之间,就已经是剑拔弩张,火星四射。
苏暮笙马上就嗅到了浓浓的火药味,心下依约是明白的。
这盛楼大概是知道靳恒远的,身为暮白的至交,对于他姐夫,哪会给什么好脸色。
姐夫呢,应该也是知道盛楼和苏暮白关系的,所以说话才这么的话中带话,挟枪带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