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恒远有时会想,如果当年没有遇上,然后如今又遇上了,自己的命运会如何,他无法确定,但有一点,他可肯定:那样一个平凡的苏锦,肯定是入不了他眼的
。
所谓因果,有因才有果。
缘份,就是这么来的。
这么一想,靳恒远淡淡笑了笑,手一摊说:
“那个时候的感情,不是男女之情,只是一种很单纯的喜欢。在她面临死亡危胁的时候,我唯一盼望的是她可以熬过来。然后,我想亲自带着她逃脱升天,帮她找到自己的家人,满足她那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心愿。那时,我根本就没有那种非要娶她的想法。”
对的,事实就是如此。
那时,她是一个小女娃,自己则是一个黄毛小子。救人,纯萃是同情心泛滥。无关未来想娶之为妻的想法。
“很正常,因为那个时候,你还小!十四岁的时候,哪个男孩子会有所谓的男女之情。男女之情都是在有了性意识之后,才慢慢衍生出来的。”
季北勋给了他一个判断:
“儿时的喜欢,在长大之后,可以转变成两个结果。
“一,变成一种纯萃的友情。不过,个人认为,男女之间能纯萃成为好朋友的概率不会超过百分之十。更多是被时间冲淡了。
“二,转变成想相伴一生的爱情。
“小苏锦能被你惦记这么多年,只能说当年你对她的喜欢,不是一般的喜欢。所以,你没有横刀夺爱。”
靳恒远听着听着,突然就笑了,他知道季北勋是想排解他的“罪恶感”。
其实,他并没有“罪恶感”。
如果历史重来,他还会义无反顾的这么做。
因为,他是个律师,更有商人的基因:尽可能的抓住一切机遇,为自己谋得最大的利益,那是一种本能反应。
“说的这么有经验,你说你没谈过恋爱,说出去,谁信?”
他调侃起来。
“在谈恋爱这件事上,我是绝缘体。”
季北勋见事情扯到了自己身上,马上往餐桌走回去,借着倒水,想把话题扯开。
“哎,你就从来没喜欢过女人的吗?”
靳恒远可不想放过这个大好的机会,忍不住八卦的探起来。
“没有!”
季北勋一边喝水,一边摇头:
“我只对扑朔迷离的案情有兴趣。女人这种复杂的动物,不是我喜欢研究的对象。”
“嗯,那就预祝老天可以赐下一个可以让你破功的小姑娘来,好好折磨一下你……”
靳恒远笑着,邪恶的祈祷着。
“可能还没出生!”
季北勋一径淡定。
闻言,靳恒远大笑出声:
“你这是想单身一辈子了?”
“单身有什么不好?”
“那是因为你还没遇上让你心动的女人
。”
“女人大多是蠢的。”
这回答,要是被苏锦听到可不得了。
谁说他眼高于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