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就喜欢他家离歌这么理直气壮讲道理的样子,太可爱了。
“哇,这个好看。”
夜离歌拿起一只高跟鞋,问墨蝶依:“你觉得这个好看不?”
“可以。”
墨蝶依点头。
“墨小姐真有眼光,这一款是我们这一季的主打限量版,今天早上才刚到货,如果墨小姐喜欢的话,可以试试。”
销售眼中只有墨蝶依。
“有36号吗?”
“我想试试。”
夜离歌把鞋子递给销售,墨冰殇:“鞋跟太高了。”
“可是好看呀。”
夜离歌才不管,好看最重要。
“会脚疼的。”
墨冰殇提出异议,夜离歌:“没事,我就只在你在的时候穿,这样我脚疼的话就让背我。”
“嗯。”
墨冰殇同意了。
墨蝶依简直看不下去,这俩人要不要这么甜,她夹在中间简直就是个大灯泡。
“对了,你叫夜离歌?”
墨蝶依搭腔。
夜离歌点头:“嗯哪,你可以叫我离歌,当然,也可以叫我嫂子。”
墨蝶依:“……”
怎么办?
这个自来熟的女生,她完全已经没法招架,毕竟骂也不是打也不是。
“你跟我哥是怎么认识的呀?”
墨蝶依深吸了口气,努力的把话题给扯回来,这种事问墨冰殇他肯定不理她,所以只能问夜离歌,不信她不答。
“其实我还是几个月的时候,你哥就抱过我了,不过那时候我还小一点都不记得,记忆中的第一次见面就是我家楼梯口。”
夜离歌看向墨冰殇:“对吧?我应该没记错的。”
“嗯。”
墨冰殇点头。
“那时候你哥坐在楼梯口那边,我就递给他棒棒糖,带他回家。”
夜离歌觉得应该没记错。
墨冰殇补了一句:“回我们自己的家,在河边的一个帐篷。”
“对对对。”
夜离歌摸了摸后脑勺:“我都有点忘了,一用力想,头还有点疼。”
“那就不想了。”
墨冰殇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摸到一块疤,就在后脑勺位置。
男人眼底闪过一丝狠戾。
那天是他十六岁生日,他们正在开心的庆祝,那些黑衣人突然闯进来,不但打了他,还一棍子敲在夜离歌的后脑部位,直接把她给敲晕了,还强行把他给带走。
“没事,那时候多好啊。”
“我可不能忘了。”
夜离歌仰着小脸冲他甜甜一笑,美眸中盛满璀璨星河。
这也太虐狗了。
袁欣彤:“不就是回忆一下那时候吗?至于想到就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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