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到这里没多久。”叶纷低着头说:“我不认识别人,对不起。”
她说完转身就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南怀瑾握住了她的胳膊:“对不起,你可以抬起头来吗?”
隔着胶皮手套,叶纷几乎都能感受到南怀瑾手掌的温度。
她猛的缩回手,南怀瑾绕到她的面前。
他的心跳的,几乎快要跳出了胸膛。
眼前这个低着头的女人,身高,身型都跟他要找的人所差无几。
虽然她说话的声音好像有点不同,但不重要。
他按住她的肩膀,手指都微微发抖。
她终于抬起头来了,甚至还伸出手将遮住脸的头发撩到耳朵后面去,把整张脸都展示给他看。
他看到了一张令人生畏的脸,左半张脸布满伤疤,说不清是怎么造成的,总之让人不忍直视。
叶纷飞快地将头发重新遮住脸,低下头说:“先生,我应该不是你找的那个人吧!”
她说的虽然是国语,但夹杂着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
南怀瑾没想到他会看到这样一张脸,以至于另外半张是不是他熟悉的,他都没有注意。
她匆匆跟他点点头,就飞快地跑出了餐厅。
老板娘陪着笑脸对南怀瑾道:“她叫叶纷,在我这里打工一个多月,一个怪人,不爱讲话也不爱扎堆,要不是看她便宜,我才不用她。”
南怀瑾点点头:“给我来两个菜一个汤,再来一壶茶。”
“好咧。”
老板娘走了,南怀瑾坐回座位里,拿出照片细细端详。
这是桑榆给他的,照片里的人几乎和谷雨一模一样,照片上的日期也就是最近,所以刚才那个人,根本不可能和谷雨有一毛钱的关系。
只是她刚才转身的瞬间,那个动作和谷雨很像。
可能,只是他的错觉,谷雨离开他太久了,久到很多细节他都不记得了。
晚上九点才收工,洗了一天盘子,叶纷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她在这里没有学历,只能做一些洗洗盘子的工作,不知道洗到何时是个头。
也许,她这一辈子都得洗碗,或者,她可能活不到一辈子。
她在便利店里买了个面包和一瓶水,作为明天的早餐。
中餐厅包饭,除了早饭她都不用操心自己每顿吃什么。
骑车骑到一半,忽然链条掉下来了,她修了半天也没修好,只能推着走。
水塔区在山坡上,推到一半她就气喘吁吁了。
而且,头又开始疼了,从耳朵根开始传递痛感,一直到后脑勺,然后是整个脑袋。
她不得不停下来抱住了头蹲在地上,自行车哗啦一声倒在地上。
最近疼的越来越频密,她吃的都是最普通的止疼药,医生建议服用那种价格很高昂的药物还有治疗作用,但她没钱吃不起,只能吃这种治标不治本的东西
但时间长了,药量增加,药效却在减退。
叶纷的脑子里像是钻进了无数条蚂蝗,在吸她的脑浆,啃着她的骨肉。
她疼的倒在地上,混乱中依稀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
“小姐,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