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定律:人工智能的所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特殊情况下政府可以授权人工智能在一定程度上无视法律。但人工智能的行为如果与第一定律冲突,则无视政府命令,以第一定律为准。
第三定律:拥有自我意识,能够自主思考的人工智能并不算工具,身份与公民同等。
这就是大夏经过长达一年的讨论,最终得出的结果,给予拥有自我意识的人工智能公民的身份。
擅自赋予工具意识,这明显是一个违反道德的行为。本质上这种行为和人造人克隆人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人工智能没有肉体罢了。如果人工智能拥有自我意识,能够思考,能够学习,甚至最后产生情感,那么他其实和人没有什么区别。
既然和人没有什么区别,那就不能只是把它当做一个工具,如果固执的把人工智能当做一个工具,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奴役。这是否是另一种奴隶,是否是让奴隶制死灰复燃?
既然是工具,那么就不应该拥有自我意识,既然拥有了自我意识,那么就不应该是工具。这就是大夏做出的决定,听起来非常矫情,但道德社会的主流思想必须拥有正义性。
【根据我的职责,我接下来想要申请对行政机构进行结构改革。一部分行政机构的效率明显没有得到真正的发挥,一些政府人员正在使用社会赋予他们的权利,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
夏玄表情一愣没想到人工智能想要做的竟然是这个,但也合情合理,这的确符合他的职责。显然夏魂刚刚拥有自我意识并没有考虑太多,依旧像往常一样履行自己的职责指示,更具主动性。
“也就是说你看不惯一些人在踢皮球?”
【没错,他们的行为明显已经损害到了全体公民的利益,他们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没有为社会的运行作出贡献,有一些甚至向社会输送负担。】
夏玄笑了笑问道:“那么你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我并没有裁决公务员的权利,更没有判定罪名的权利,但是我有公民的检举权。我会将收集到的证据,向有关部门检。】
夏玄摇摇头,道:“如果没有外力干涉,按照正规渠道,你这次行动应该会失败。”
【我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他们也明显违反了法律,为何我的改革会失败?】夏魂的声音带着明显的疑惑。
夏玄回答道:“因为你忽视了一种规则,潜规则。人是有私心的,哪怕是我有时候有些行为也是违反规定的。”
夏魂只看到事物的表面,认为法律就是一切,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就应该给予革职处理。但人是有私心的,社会其实默认了政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利用职权给自己提供便利,甚至有时候这种便利损害到他人的利益,最普遍的现象就是关系户。
虽然话不是很好听,甚至不能摆在明面上,但是这种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大夏无法做到真正的人人平等,人无贵贱之分,但有高低之分。优秀者获得更多,得到更多的优待,是整个社会默认的。
如果真的按照夏魂的做法,任何违反规定的行政人员都要处理,那么可以预见至少有50%的行政人员都要被革职。几乎所有的管理层被处理,只剩下没有任何权力的基层。
这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他们大部分人虽然利用权力给自己提供便利,但并没有太过分,罪不至此,审查部门是绝对不会同意夏魂的提案。
【无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