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蓁很快带了野猪回来。
四五百斤重的黑皮猪,她一个女汉子直接抓着两只猪前蹄给背回来了。
陆玦是知道自家丫头从小力气就大,但看到她背着这么大一只野猪回来,还是有些无法言语。
忙上前去搭把手。
“别,你快让开,这猪太重了!”叶蓁蓁避开他,一点都不让他碰。
陆玦:“……”
他真没那么脆弱。
长年脑袋疼痛,他其实已经习惯了,日常该干嘛还是能干嘛,不影响。
但叶蓁蓁心疼他,死活不让他碰重活累活,猪都是自己杀的。
开膛破肚,烧水脱猪毛。
陆玦就坐在旁边,只需要负责给火里添柴火。
陆总觉得自从让丫头看到他那天被商裔五人打出血后,就活的像个废人了。
但叶蓁蓁是谁,最顾及他的情绪。
时不时地让他展示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把刀递给我一下。”
“料酒没有了,你之前是不是采到野葱野姜了?快洗一下给我。”
陆玦勤勤恳恳地给跑腿,乐在其中。
很快,叶蓁蓁清理好野猪,开始给猪分块。
“盐带的不多,直接把猪肉切条风干吧。”叶蓁蓁道。
“好。”陆玦从她手里拿过刀,决定自己切。
叶蓁蓁在旁边幽幽地看着他:“你是不是嫌弃我刀工差?”
陆玦握着刀的手僵了僵,“没有,我怕你累着。”
此地无银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