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
陈家三口还有刘洋吃过午饭。
刘丽萍收拾碗筷。
陈俊生去楼下招呼顾客。
陈浩刘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内地收视率最高的频道,正播放飞人乔丹为凯撒王啤酒拍的代言广告。
“还行。。。。。。”
陈浩嘀咕。
凯撒王啤酒的代言人,由巩丽换成乔丹,是他半年前做出的决定。
“哥,你会打篮球吗?”刘洋突然问陈浩。
“会啊,怎么啦?”
陈浩反问。
“能不能教我打篮球?”
“为什么突然想学打篮球?”
“我。。。。。。”
刘洋支支吾吾,明显在说谎和说真话之间纠结。
“你看上的女生,偏爱打篮球的男生?”
陈浩随口一说。
刘洋面红耳赤,低下头。
“说说,什么情况,哥给你出谋划策。”陈浩并未说教表弟,表弟这个年纪,暗恋某个女生很正常。
“没什么。”
刘洋不愿多说。
陈浩搂住表弟,道:“你不想说,哥不强求,但有一点要记住,别当舔狗。”
“舔狗?”
刘洋第一次听到这词,迷茫不解。
“对喜欢的女孩,一味默默付出讨好,就像摇尾乞怜的狗,这就叫舔狗,这么做是换不来爱情的,想把喜欢的女孩追到手,得让她崇拜你。”
陈浩是过来人,深知如何征服女人。
感动是一时的。
崇拜则是长久的。
做舔狗充其量感动女人。
况且漂亮女人最不缺的就是舔狗。
即使她们找不到幻想中的白马王子,也绝不会选择处处卑微的男人。
“那。。。。。。那怎么才能让女生崇拜?”刘洋满怀期待看着陈浩。
陈浩笑道:“自古美人爱英雄,英雄也就是强者。”
“强者?”
“比如那些能在战场上、赛场上、商业领域力挽狂澜的强大存在,打篮球也好,踢足球也罢,不能做到极致,以此扬名立万,很难吸引心仪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