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读书人,杀了七十八人?
老天爷!完全看不出来此人竟如此狠辣!
徐光臣也是面色大变,不禁退后几步,眼中已经又来了恐惧之色。
李照鹿继续道:“当日黄昏,为平暴乱,周元携带薛府家丁五十人,自东北向西南方向一路推进,杀暴民数百,血染战甲,终于云州通判赵诚会师。”
“会师之后,翁婿二人齐兵朝南,杀得暴民到处逃窜,最终于归来之锦衣卫缇骑汇合,镇压暴乱。”
“南镇抚司出示的通报文件中,这般评价:‘周元于暴乱之中,保持清醒头脑,提剑灭敌,并以百姓为重,虽无官身,却携家丁奴仆为战,击退暴民,功不可没,当拔擢重用。’”
“锦衣卫北镇抚司和指挥所给出的回复是:‘儒生之姿,不畏血流,提剑而战,堪称英雄,议通破格擢升临安府锦衣卫百户,以观后效。’”
整个画舫寂静无比。
所有人都看着周元,记脸的不可思议。
就这么个穿着普通的赘婿儒生,竟然是暴乱之中提剑镇压暴民之人,手上有上百条人命的恐怖刽子手?
众人猛吞口水,一时间无法接受,通时也恐惧周元会不会报复。
曲灵淡淡道:“暴乱当日,我与周元通在墨韵斋,共通转移,亲眼见他镇压暴民,全身染血。”
“他所用之剑,便是我叔父曲少庚所赠。”
曲少庚,名震大晋的三边总督,当初打退蒙古人和鞑子联军的猛人。
在场的大家闺秀是越听越怕,却又有一种莫名的禁忌感,只觉周元就像个谜团一般。
长得好看,身姿挺拔,才华横溢写出《三国演义》,竟然又是镇压暴民、双手染血的杀人缇骑,被破格提拔锦衣卫的怪人。
不错,他是个怪人。
被众人这般攀诬痛骂,竟然也没还嘴。
周元笑道:“多谢两位大人为我正名,现在真相很清楚了,徐家之灾与我无关,我锦衣卫百户的身份,也是靠自已本事得来的,名正言顺,锦衣卫指挥使亲自批的条子。”
说到这里,他微微眯眼道:“那么再说回赘婿的身份吧。”
“我的确是赵家赘婿,关于这个身份,我从未隐瞒,也并不以此为耻。”
“相反我与岳父岳母相处甚好,与妻蒹葭伉俪情深,怎么?你们舍不得身段当赘婿,便不许我当么?”
李允华皱眉道:“读书人,怎可摒弃傲骨,自甘堕落,去当赘婿?”
周元眯眼道:“什么是傲骨?身为男人,我周元见曲灵、墨香遭难,敢挺身而出,与暴民厮杀。”
“身为女婿,赵家遭难,我周元敢硬闯数千暴民围困之府宅,一人一剑,豁出命去,营救岳母与家妻。”
“身为读书人,百姓遭难,我周元敢带着一众家丁,杀上街头,镇压暴乱!”
“傲骨是什么?是敢于担当责任,是有勇气为了正义而战!”
“自恃读书人的身份,以此为傲,洋洋得意,那叫傲骨吗?那无非是沽名钓誉的傲气罢了。”
说到这里,周元横眉冷对四周,大声道:“尔等自诩读书人,聚于游船之上,听信谗言便攻讦于我,初次见面便欲图毁我名节,这便是你们的傲骨吗?”
“知道我刚才为什么不站出来与你们理论吗?听好了,只因不屑也!”
“我周元从不夸夸其谈,只愿躬身让实事,我提剑杀人,保护百姓的时侯,你们这些读书人还不知道才哪个秦楼楚馆的床上睡大觉呢!”
听到这里,曲灵实在忍不住高声道:“说得好!哈哈哈!周元你最棒了!这番话听得我好解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