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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形势莫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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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

哈达玛斯抹了抹已经愈合的伤口,看着我喃喃说道。

“该不会怪我用装备欺负你吧。”

这看似凌厉的一剑,对我并未造成什么伤害,空中一个翻身,借势卸去力道以后,我已经稳稳站在阿达玛斯对面,手中的水晶剑轻轻一挥,如同薄翼般的水蓝色剑刃,散发着淡淡洁白光芒,在空中划过一道细小却明显的笔直白光,就想刺客的腕刃一般,锐利无息,没有引起一丝空气皱褶。

但是比之刺客的腕刃,攻击力却要高上好几倍。

“当然,装备也是力的一部分。”

哈达玛斯将手中的卓越重重往地上一顿,卓越之剑是一种介于重型和中型武器之间的巨大杀人利器,剑身接近五尺(15米),宽三寸有余(12米),最厚的地方足有一寸(3-4米),算上剑柄,整长便有一米七左右,也只有野蛮人这种庞然大物才能一手抓一把舞得开。

此时的哈达斯心里很是有几分郁闷,并不是毫无性情的人,自然会有争强好胜之心,尤其是在自己深爱的露西亚面前,本来以为自己手中的蓝色卓越之剑能让对方吓一大跳,没想到和对方手中的武器一比,简直就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同时,他也暗暗估算,看方强大的力量属性,很有可能是来自装备上的加成,并是比较少见地力量型德鲁伊,也就是说,他地体质也同样惊人,这样一个攻高防高的对手,无论换做谁都会觉得难缠。

质高也就意味着耐力高。这场战斗。绝对要精打细算。不能拖太久。但是也不能急功近利。狐人和狼人第二场比赛地教训。明摆着在那里呢。此刻。哈达玛斯已经完全忽略了对手地等级。而是将对方当成一个劲敌看待。

:在。他心中只剩下最后一个疑惑。眼前这个德鲁伊。除了精通元素系之外。究竟还精通哪一系?不可能三系精通。也不可能只攻元素系。那么。剩下地。究竟是变形系。还是召唤系?

深呼吸了一口气。哈达玛斯眼中地精光一闪。身上地狂战斗气暴动起来。组成一个血红色地魔法阵。一滴滴红血从魔法阵里翻滚着。顺着哈达玛斯地脚下蔓延而上。乃至覆盖全身。此时地哈达玛斯。就仿佛一个人形地血块。这些鲜血很快就被哈达玛斯身上地毛孔所吸收。他逐渐从血团之中破茧而出。形态与刚刚无二。除了那一双由幽绿变成血红。散发出更加狂暴气息地瞳孔以外。

这是狼人狂战士地血系技能。能通过融合各种血液。增强自己地能力。比如说伤害、速度、攻速、四围属性、还有各种抗性等。比较特殊地是还有增加各种状态地血系技能。比如说吸血。伤口撕裂等等。

狼人狂战士地血系。其实就相当于圣骑士地光环和野蛮人地呐喊。都是增幅自己地属性。不同地地方在于血系技能只能作用于自身。但是胜在更多运用。

说时迟那时快。哈达玛斯地血系技能施展。也仅仅是两秒钟不到地时候。我只是愣了那么一下。就失去了下手地好机会。有点郁闷。算了。就当是为了留给大家一个正面形象吧。

不过,我地美好意图显然没有被高台上的某人所接受,只见小狐狸愣愣的望着擂台,口里嘀咕:“不可能呀,那坏蛋怎么不乘机攻击,不大像他的小气性格呀。”

周围众人顿时流下一滴冷汗。

融合了血系技能的哈达玛斯睁开已经变成血红的瞳孔,紧紧的锁定着我:“没想到你竟然没有出手,你的确是个骄傲的战士,但是,你很快就会为自己的骄而后悔。”

“……”

我能说我~正在后悔吗?

“怎么?你不一下吗?召唤你们德鲁伊的战宠,或者变形,尽管使出来吧,作为刚刚的回报,我也不会成绩出手的。”吸收了血之力的哈达玛斯,其实中更多出了几分狂暴和高傲,气之中有着的强大自信。

“……”

小雪……小雪它们都在维拉丝身边,在说,即使要召唤,或者变身,我也不需要你留守,单一召唤和变身,我所需要的时间小于半秒,你冲上来也只是找打而已。

看我继续保持沉默,哈达玛斯两眼顿时冒起了火光,这家伙,是在小看人吗?

下一瞬间,他的身影消失在原地,巨型的卓越之剑,带着呼啸破空声朝我劈了过来,手举着水晶剑和大盾牌,我迎面冲了上去,两股力量相接触,前所未有的风暴在整个擂台上刮起,仅仅是这一击,擂台上的魔法阵已经呈现出不支的摇晃,这个临时做出来的魔法阵,用于隔绝四阶冒险者的力量是绰绰有余,但是在五阶实力面前却力不从心,本来他就是为狐人族战士设立的,根本就想到会迎来五阶的冒险者比拼。

巨大的风暴,在擂台周围平地刮起,在一些狐人战士的紧急牵引下,擂台附近的狐人都退后了百米,但是眼中的炙热神色却丝毫不减,这就是五阶冒险者的战斗吗?和刚刚那些四阶冒险者战士的比斗,简直就像小孩~巴和士兵枪战的区别。

其实这样形容也太夸张了,只是刚刚那些四阶战士的战斗威势,大部分都被擂台魔法阵吸收,所以才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差距。

整个广场上,不说那些平民,就连低级一些的战士都只能看到里面两道魅影在交错不休,至于谁是谁,如何出招,都已经无法分辨清楚,也只有小狐狸这个等级以上的冒险者,还能把握住战况。

论实力,如果加上身上地装备地话,我并不逊色于融合了血之力的哈达玛斯,在速度上我逊色一筹,攻击相近,而防御则是胜他一大筹,技能上,他有战斗系的近战技能,而我的元素系魔法也是出乎意料,防不胜防。

不过逐渐的,在近身战中我落入了下风,这种战斗,元素魔法,毕竟没有哈达玛斯的近战技能来得方便和实用,而且在战斗技巧和战斗本能方面,我也不是他这个在恶劣的大雪山搏杀了几十年地天才武痴所能相比,当然还有一点,我和他的相差了足足一个阶段,11个等级,也是巨大的劣势。

因此,能坚持到现在才落入下风,我已经很满足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能做到这种地步,的确得感谢老酒鬼长期以来惨无人道地虐待。

熔浆巨岩,爆!!

带着几千度高温的火焰碎石漫天爆裂开来,狼人狂战士地防御并不是很高,所以面对这些夹杂着火焰和物理攻击性质的高温碎石,迎面冲来的哈达玛斯也不禁硬生生的扯住身形,一个后翻躲闪开来,四处弹射的碎石依然有少数命中他的身体,每击中一颗便会带走将近一点生命,

玛斯不禁有些骇然,若是给正面击中,少说也是一百,自己岂不是接近三分之一地生命没了?

大惊之下,他也没有继续追击,持续激烈的战斗暴风终于在擂台内部停止下来,只剩下熔浆巨岩爆裂后地碎石,还在擂台上面零星的燃烧着,冒着焦烟,让擂台看起来宛如战场。

外面,紧绷着一根弦地观众,都不由乘机吸了一口气,如此激烈的比赛,甚至让他们忘记了呼吸。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地技巧。”

哈达玛斯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他并不是不知道德鲁伊有熔浆巨岩这个技能,只是熔浆巨岩的速度太慢,在冒险者之间的战斗中根本没有用处,如今看我施展出这一手改良的熔浆巨岩,才知道我除了会骚扰人的火风暴,火山爆和极地风暴以外,竟然还藏有一手。

“藏着一手也没么用,下次恐怕就很难再击中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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