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学梦的秦雪鸿很清楚地知道,要做到这一点,是多么的难。
所以,她心中对刘胜男的才华以及坚持很是佩服。
掌声逐渐平息下来。
舞台上的灯光也暗了下来。
接着,再次亮起的时候,就洒在了鲍家街五个人身上。
五道光芒,分别汇聚在五个人身上,每个人都仿佛是单独存在的个体。
狂躁的贝斯开道。
接着是节奏旋律紧凑抓耳的鼓声。
键盘做背景。
吉他做基础旋律!
一股欧美国际摇滚范儿散发而出。
茹可没有立刻唱歌,而是手握话筒,闭着眼睛,跟着节奏在舞台上极有韵律的踩着步伐来回走动,仿佛在跳舞一样,俏脸上的表情给人一种很是享受的感觉。
前奏足足过了二十几秒。
这么长的前奏,就是摇滚独有的音乐风格。
其他流行音乐,都害怕伴奏会抢了歌手的风头,所以会尽可能的弱化音乐旋律,突出歌声。
而摇滚音乐不怕这一点。
二十几秒的前奏之后,茹可才突然拿起话筒开嗓子。
开场就是爆发力极强的高音!
很典型的先声夺人。
现场所有人都是耳朵一动,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抓耳的前奏,好听而饱满的歌声!
这就是吸引人的好歌。
但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都听不太懂歌词。
只是听旋律,以及歌声的节奏,和声音好听与否!
只有极少数人能在现场听懂茹可的歌词,同时理解其中表达的意思。
朱丽叶当然是其中的佼佼者,听到茹可唱了两句,就是眼睛发亮,紧紧盯着唱歌的茹可。
于中亚作为在英伦上过学的,当然也能一下子听懂歌词,对着杨建森几人低声解释道:“不错,茹可这首歌,写的很有英伦范儿,比较怀旧,我很喜欢。
”
杨建森几人点点头,都没有说话,只是听着!
……
休息室内。
秦雪荣正在给王谦轻轻揉揉肩膀,按摩一下太阳穴,和大家一起看着电视画面上茹可的演出。
除了赵威和何福林,其他人都能很好的听懂茹可唱的英语歌词。
慕容月和王谦能更进一步清晰的理解其中的意思。
慕容月轻轻垫着脚,跟着茹可唱歌的节奏打着节拍,轻声说道:“很好,这首歌不如咱们的thephoe
ix,但是也绝对算是一首好歌!放在欧美发行的话,稍微宣传一下,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
“而且,这种怀旧歌曲,正是今年欧美最流行的风格,运气好的话,有可能会火。
没想到,茹可她们竟然能写出这样一首比较正宗的英语摇滚好歌,厉害。
”
作为流行音乐领域数一数二的伯克利学院的高材生,慕容月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姜煜轻声说道:“我听说,当年茹可学姐在学校组建乐队的时候,就唱过一首她们自己写的一首英语歌,但是当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
看来,她们一直都没有放弃过自己当年的梦想。
”
姜煜的语气之中有些佩服和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