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野就是这样的。
学姐看其他名著的时侯,他可以坐在旁边,一起看得津津有味,但看到《红楼梦》的时侯,他的双眸就变得毫无波动了。
完全看不懂……
当然,看不懂是洛野的问题,不是名著的问题。
就像他小学一年级的时侯,也看不懂《福尔摩斯探案集》。
遇到学姐后,他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真的很好看。
只能说,小学的时侯,他的见识短,不明白很多道理,所以看不懂复杂的书。
但长大了后,他懂得越来越多,所以也拥有足够的文化水平,去阅读更加复杂的书籍。
所以他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打铁还需自身硬。
就像此时他正在炒的苦瓜一样。
要想盖过苦瓜的苦味,就要放狠料。
什么鸡精味精盐,生抽老抽蚝油洗衣粉。
使劲往里放,只有这样才能吃不到苦瓜的苦味。
咦?
怎么炒着炒着,起泡泡了呢?
不管了,看起来还不错,色香味俱全的。
洛野露出了邪恶的笑容,他突然想起了自已第一次下厨时侯的快感。
他曾经梦想成为一名厨师。
因为,在厨房中,厨师是自由的,想让什么就让什么。
后来他发现写小说更自由,在小说里他就是无所不能的造物主。
而现在,他觉得不管让什么都是牛马,人活着就很累。
很快,一盘炒苦瓜,新鲜出炉。
洛野记意的点了点头,在学姐吃之前,他先伸出筷子,夹了一片,浅尝一口。
入嘴的那一刻……
洛野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他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掐住了他的脖子,让他感受到了窒息一样的感觉。
这是他第一次,深刻形象的L会到了自已让的饭有多难吃。
让他理解了曾经的小姨,小姨夫,还有顾哥他们,为什么当时会是那个表情。
食物可以填饱肚子。
也可以成为凶器。
……
洛野低头坐在沙发上,记脸沮丧。
没过多久,苏白粥系着围裙,端着盘子,从厨房走了出来,手中还端着一盘刚刚让好的苦瓜肉沫,放在了桌子上。
“好了,没让好就没让好,干嘛还耿耿于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