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还是对李薇一见钟情。
于是,追了这个李薇整整三年。
原主的家境很差,是来自农村。
这三年里,为了追求李薇,原主不仅用得来的奖学金给李薇买爱疯13,还各种省吃俭用给李薇买东西。
几个月前,李薇向原主提了想看亚洲小天王林志的演唱会。
因此,原主为了满足李薇的愿望,他搬出了学校去租了个小破屋子,只为了好方便每晚做兼职赚钱。
这几个月来,原主不仅每天吃泡面,还每晚做兼职,一天只睡两三个小时。
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终于,花了三个月时间省吃俭用,买了两张小天王林志的演唱会前排门票。
在演唱会进行到了一半的时候,李薇将原主叫到了一边说是有话想对他说。
原主喜滋滋的跟了过去。
他本以为是,李薇终于要答应他的追求了。
然而李薇却是说;“凌歌,你是个好人,如果不是因为我上个月签约了灿星并且即将参加青春有我节目出道的话,我可能会考虑跟你在一起。可是,将来我是注定要做明星的人,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所以,这次演唱会结束,我们就彼此形同陌路吧。”
一张好人卡就这么发了出来。
在接受了原主那么多礼物跟好处之后这么轻易的发了出来。
原主本就为了买演唱会门票又累又营养不良,听了李薇这话更是受了打击。
回到座位上后,便闭上了眼睛。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连小命儿都丢掉了。
在凌歌的左边,坐着的则是同班的好兄弟王磊。绰号胖子,不过在凌歌记忆中这家伙喜欢以“胖爷”自居。
王磊因为怕凌歌被李薇这女人套路花更多钱所以自掏腰包买票跟了过来。
感受到肩膀处传来的温热,王磊一愣。
他兄弟哭了?
他随即看向凌歌右手边的李薇怒道;“李薇,是不是你对我兄弟做了啥过分的事?”
李薇张了张嘴,不过还是没回答王磊的话。毕竟是她有些理亏。
王磊的话令凌歌心里一暖。
他擦了擦眼泪:“没事儿,刚刚有虫子进眼睛了,咱们好好看演唱会。”
毕竟,原主也算是为了这演唱会付出了小命。
只是为了李薇那么个女人,何其不值。
有那精力,还不如好好孝顺妈妈才是。
凌歌眼睛微微一眯。
前世,自己妈妈死的时候他都还只是个十八线歌手,没能让妈妈过上好日子。
今生,他会将这具身体的妈妈当成自己妈妈一样来孝顺,他要弥补前世的遗憾。
前世的他,到死都是个十八线歌手。这辈子既然有了系统这个金手指,那么他便要一步一步走到最高。
在脑海中思索起来。
这个世界是跟前世差不多世界,只是这个世界的文娱相比前世要落后了不少。
对此,凌歌露出一个微笑。
既然这个世界的文娱比前世落后,那么刚好让他当一个抄。。。。
哦不对,刚好让他将前世的那些歌曲,电影,电视剧之类的发扬光大。
不过先不用着急,他可以先从音乐入手。
毕竟,这个世界的音乐版权什么的要比前世好太多了。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盗版之类的东西。
人们的消费意识也比前世强了很多,只要你东西好,那么他们愿意花钱。
刚刚凌歌哭了之后,李薇便有在关注着凌歌。
她倒不是关心凌歌,而是怕凌歌做出啥对她名声不利的事。
毕竟,以后她可是要当明星的,现在的任何一点不好的事,将来可能都会成为她的黑料。
然而,她却是看到凌歌擦了擦眼泪之后,忽然又露出了笑容。
那笑容,是那样的阳光,那样的充满了自信。
要知道,以前的凌歌,向来都是木讷又自卑的。